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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明”火柴结束“洋火”历史

  1913年,自清朝末年流入兰州的“洋火”,被一个叫邓隆的人彻底改姓了。邓隆和马福祥等人合伙开办光明火柴厂,使兰州有了自己的火柴制造业。当时风靡于甘肃大地以及青海的就是这家火柴厂制造的“朝阳牌”、“轮船牌”火柴。然而,这家火柴厂还是如流星般瞬间陨灭在历史的长河中。探究其因:我们发现经营作风的保守和生产工具的简陋使得其无力与外来火柴竞争是首当其中的原因;二,由于国民党统治时期币值不稳的缘故,特别是北洋军阀陆洪涛到甘督任后,又滥铸砂板铜元,币值更陷入紊乱;更重要的是反动政府不但对公司不扶持,还时刻压榨巧取等等,这就是公司不能持续发展和壮大的致命所在。
  火柴在兰从此不姓“洋”
  其实在民国之前,整个甘肃省都没有火柴制造工业,当时的舶来品如瑞典的“洋火”,早已在晚清时期就风行中国。兰州人也一改一“曲橙”引火的旧习,开始用这种便利的洋玩意儿了。民国二年(1913年),也许是临夏人邓隆先生实在看不惯这种落后的方式,他决定先在兰州成立一家火柴公司。这不,他事先连名字都取好了——光明火柴股份有限公司。是他最早让火柴在兰州不再“姓洋”的。其实,他早就看好了兰州黄河北原官办铁厂的旧址,也就是今天的兰州市第二人民医院西南。当时,这里还有官办铁厂的20间厂房和四五十间工棚,这些厂房从公司开到结束一直没变动过。火柴厂是由几个人入股合伙开办的,邓隆和马福祥各入40股,余下的都是官僚绅士认购,没有商人参加。最后只招了240股,其中官府就投资40股。每股50两银子,合计12000两。当时他们还成立了7人为董事的董事会,邓隆为董事长兼总经理。
  明明灭灭38年实不易
  公司成立后,从青海买来白杨木做火柴干,硫磺、磷、盐酸钾是军用品,当时由政府出面发护照,从上海、天津等城市购买。机器打算在上海或天津购买,结果派出去的孟智生在西安协和火柴厂买了台旧的回来。谁知机器运回来却发现是坏的,当时没人会修理,只能长期搁置起来。邓隆感到很郁闷,随后从四川请了一位火柴技工做公司的工头,又托工头请了几位会制造木头机器的木匠开始制造土机器。共做了木制的推片机、截杆机、整杆机各两三台。公司初办之时,就招了长工130人,短工300人。短工多的时候达五六百人,他们平均每天生产15箱火柴,每箱240包,每包10盒。红利也是相当可观的,稳定时每股每年可分十二三元。生产的火柴取名“朝阳牌”、“轮船牌”,畅销于甘肃乡村、青海等地。
  “光明”发展到1919年,公司实力也在逐渐壮大,但材料又成了问题,邓隆等人一商量,在窑街建了家分公司,并不断往兰州输送连城一带的白杨。窑街火柴厂的地址就是今天的上窑团结街蔬菜门市部一带,这里仅仅开了三年厂子就失火了,邓隆一气之下,将烧残的机器运回兰州。光明火柴股份有限公司直到解放后才由人民政府接管,期间经历了好几次变迁。第一次是在1920年,甘肃督军张广建走了,甘肃省银行也倒闭了,公司经营受到影响。在缺少后续资金的情况下,又添收了商股,引进了160股。邓总仍然是邓总,职位没有变。商股高瑞卿为副经理,徐廉为监察员。至1930年,国民军离开甘肃,当时他们在西北银行发行的纸币跌落,公司又受到影响,业务停顿后,公司紧急召开董事会,资金总额由原来的2万两白银改为2万元银圆。这一次,他们在青海又开一家分公司。可惜1938年邓隆去世了,一个叫张叙五的人接任总经理。解放后,人民政府派员接管了公司的全部财产,并拨资金人民币1亿元恢复了生产。1951年8月,公司停办,私股全部按每股人民币2万元退还。至此,光明火柴公司才结束了38年的历史。
  光明同生见证旧时艰难
  就在1925年,光明火柴生产势头在当时还显强劲时,冯玉祥的国民军派刘郁芬主甘了,他们在兰州陆续开办了几家济贫工厂。一家在东关刘公祠,一家在小西湖陶公祠。1930年,两家工厂合并到黄河北,这时候,出现了失业人员。小西湖济贫工厂的几位负责人商议开办火柴厂,也采用股份制的形式,但资金仍然是个大问题,直到一年后还未招足原计划的60股。资金招齐后,即召开了首届股东大会,定名为“同生火柴股份有限公司”,并成立了董事会。“同生”的厂址在小西湖陶公祠,所用的机器依然是从四川请技工制造。直到1952年公私合营后,才添购了挑柴、卸柴、切梗、切盒等新式机器。早在1931年春正式投产,生产的阳火取名“日光牌”、阴火取名“月光牌”。长短工共有近100人,西园等地方的妇女六七十人是专门糊盒子的。那时老师傅工资拿到硬币40元,一般工人月薪40元,学徒也要发七八元。抗战以后按实物价格发放,还算稳定。同生的产量是比较大的,年产七八百大箱,每大箱7200盒,销往静宁等地,后遍及青海以及省内各地。当时一大箱火柴卖60个银圆。当时公司受币值的不稳定的影响造成其不能发展。1936年,公司的原材料受控制,不得已在今榆中的麻家寺造林3万株,静宁造林1万株,后又采取农副业养林的办法。同生还在兰州静宁分别设立了同益号,并以公司的名义实行多种经营,如在榆中夏官营烟坊,水车园的协裕成号及平凉的脚骡店等。
  解放后,在政府的关怀下公司及时恢复生产,满足了市场的需求。1952年,“公司”率先实行公私合营,添置新设备,制成了安全火柴。1955年,在国家统筹安排下合并于天水火柴厂,兰州的“公司”正式结束。纵观两家火柴制造业的情况,虽然创办较早,有利于国计民生,抵制了外来“洋火”的输入而载入史册,但其设备落后,发展缓慢,不能满足市场需求。到1942年,国民党政府对火柴实行专卖时,两厂全年只能生产1192箱(折858·24万小盒),而全市实际销售量为1452箱,不敷的260箱,由岷县、天水火柴补足。由此可见,在国民党统治时期,民族工业的艰难程度。